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南台路1号观澜湖售楼中心(原金叶宾馆)
1、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和任职项目所在地区物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公司履行与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或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2、根据公司制定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程序及质量标准,针对项目要求,编制项目《物业管理工作手册》。制定项目服务管理实施方案。3、根据项目财务预算,控制经营服务成本。负责对本项目客服、工程、保安、保洁等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4、负责签约单位认可、公司领导批准的社区所有特约服务管理工作。5、负责和项目所在地的物业管理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6、负责签订经所任职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公司领导所批准的物业单项服务分包或承包服务合同。7、接受本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公司的工作监督、考核,完成公司所下达的各项服务工作指标。8、承担项目部所有服务管理责任,维护公司、产权单位、社区业主各项合法权益。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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